图为G6701次列车工作人员在站台合影。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7日,2023年中国春运开启,持续40天,到2月15日结束。据北京交通部门预测,铁路、民航、省际客运进出京总量将达到2536万人次,日均63万人次。其中,铁路方面,北京地区预计发送旅客993.4万人。
归乡之旅弥漫着“年味儿”。福字窗花、小兔子挂饰、喜庆的红色冬青果摆件……透过这趟春运首日开往邯郸东的列车车窗,记者和拎着行李一同上车的旅客们已经感受到满满的春节氛围。
图为G6701次列车工作人员装饰布置车厢。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整装待发的乘务人员佩戴手套、口罩、眼镜的防护“三件套”迎接每一位旅客。登上列车,廊上悬挂着回顾2022年的红色海报,许愿墙上写满了旅客对2023年的美好期望。列车长还为旅客送上吉祥兔胸针小礼物和温馨祝福。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客运段倾心乘务组列车长高敏介绍,为迎接春运,铁路部门在安全保障、优质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好了充足准备,列车还为旅客准备了年历等小礼物,不仅为旅客提供平安、有序、温馨的乘车体验,也让回家的旅途多一份纪念。
图为旅客在北京西站进站乘车。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早起来赶第一趟列车,心情很好。”发车前,袁女士告诉记者,妹妹即将订婚,今年自己和丈夫提前回老家过年。二人携带的行李箱里,装着给父母买的小家电,还有奖励孩子的汽车模型。
同车的小伙儿秦志帅和哥哥则“轻装上阵”返乡。“带了几个N95口罩,准备回家呆10天,多陪陪爷爷奶奶。”他说,最近一段时间,看到身边的人对疫情的心态都越来越平和,“大家不再那么紧张了,从北京到邯郸也很近,这次回家很放心。”
除在列车运行途中加强消毒频次、实时提示旅客佩戴口罩等措施外,高敏称,已充分做好大客流的安全预想,并将通过更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形象、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旅客的乘车感受,使旅客出行体验更美好。
图为G6701次列车工作人员装饰布置车厢。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5时34分,北京首趟首发G6701次列车缓缓从北京西站发出,2023年春运大幕正式拉开。随着天渐破晓,一些候车室被旅客和大大小小的行李填得越来越满。
“京味儿”藏在行李箱。今年26岁的芦女士来北京工作已有两年,她在候车室告诉记者,这次回甘肃老家,自己特意买了一盒北京稻香村的糕点,准备给家人尝鲜。此外,还带了备用的感冒药等。她说,因为距离比较远、乘车时间长,之前过年回家需要做几次核酸,今年明显方便多了。“回家后先和爸爸妈妈一起准备年货,今年除夕一家人将在一起看春晚,吃一顿火锅,现在想一想已经很幸福了。”她笑着说。
在候车室内,记者看到,保洁人员不间断对各类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即便是人员密集的站厅,垃圾桶周围并无杂乱现象。
记者从北京交通部门了解到,春运期间,北京各车站将加强站车通风消毒工作,对候车室、售票厅、车厢等处所,每日做好预防性消毒。对卫生间等密闭场所加强通风,对卫生间、扶手、闸机等重点部位加强消毒,确保为旅客提供干净整洁健康的旅行环境。
6时许,保洁员刘昭琼正在候车室的座位间穿行,依次打扫窗台、地面和垃圾桶。她今年春运期间依旧计划在工作中度过,接下来的40天将是她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候。虽然已经三年没有回湖北老家过年,她说,“新的一年,最重要的是有个好身体,和孩子一起朝着目标继续奋斗。”(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